2018年5月合肥市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职业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政策查询和考务通知发布网址:www.ahhfld.gov.cn(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栏目内《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网上报名系统》。
一、报名对象
合肥市区及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户口或辖区内的学制教育学生、就业人员、现役军人和长期居住人员。
二、报名职业(工种)级别
(一)全国统考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4级。
(二)全省统考 1、劳动关系协调员1—3级;2、安全评价师2—3级;3、保安员2—5级;4、电工1—2级;5、焊工1—2级;6、车工1—2级;7、钳工1—2级;8、铸造工1—2级;9、磨工1—2级;10、铣工1—2级;11、机床装调维修工2级;12、汽车维修工1—2级;13、中式烹调师1—2级。
(三)鉴于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等5个全国统考职业和秘书、创业指导师、养老护理员、信用管理师、汽车驾驶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装配钳工、工具钳工、镗工、花卉园艺工等10个全省统考职业(工种)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健康管理师未列入人社部门鉴定范围,今年起,不再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认证。因此,5月对以上职业去年参加全国、全省统考并具备补考条件的考生,安排一次收尾性质的补考。
三、考核方案
请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2018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1),部分职业(工种)级别考试答题方式为上机考试,在计算机上作答。
四、考试时间
1、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2018年5月19、20日(以准考证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2、综合评审:口头答辩方式考试时间5月7日起见网上通知,书面答辩方式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五、申报条件
详见《2018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条件》(附件2)
六、考试费用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行费字[1998]22号)和(皖价费[2004]198号)执行,各职业(工种)级别标准见《2018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费用标准》(附件3)。
七、考试报名
1、报名流程:补考和非补考考生都须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缴费后工作人员会收取考生报名表,考生完成考试报名。
2、网上报名:2018年3月27日上午9:30开始至4月1日上午10:00结束,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不予补报。考生网上报名后请登录《查看报名结果》栏目,当能查看到个人报名信息时说明网上报名已成功,如不显示个人报名信息请重新网上报名。
3、报名表打印: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于4月1日上午11:00起登陆《查看报名结果》栏目从网上直接打印。
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非补考报名: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参加本职业培训的结业证书(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及1张2寸照片(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电子照片同底)。考生所符合的申报条件中未要求参加培训和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的无需提供上述两项材料;工作年限证明可以在报名表上填写盖章,不用单独出具证明。
补考报名:报名表和1张2寸照片(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电子照片同底)。
5、现场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和地址:
2018年4月2日至4月4日、4月8日至4月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请考生按报名表上分配的时间办理资格审查、缴费手续,现场刷银行卡缴费。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西北角)合肥要素市场C区四楼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469办公室、471办公室。
6、咨询电话:网上报名期间62729860;资格审查期间62729857。
八、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
2018年5月14日起请考生自行登录《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网上报名系统》直接网上打印。
九、论文提交
1、须撰写论文的职业(工种)级别:
理财规划师和企业培训师不需提交论文,其余报考1—2级的考生请于2018年4月23日至4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将论文提交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448办公室,论文格式和写作要求见《论文撰写要求和格式》(附件4)。
十、成绩公布时间和查询网址
1、全国统考:成绩于考后三十日起登陆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www.ahosta.gov.cn)查询。
2、全省统考:成绩于考后三十日起登陆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ahhfld.gov.cn)《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十一、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发放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发放通知在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ahhfld.gov.cn)《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网上报名系统》发布。
十二、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2018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核方案》,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视作已阅读并了解考核方案。
2、考生报名前应认真对照《2018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条件》,如不符合所报职业(工种)级别的申报条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并取消报名资格。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笔试考生须知(试行)》、《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答题卡填写要求》、《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生须知(试行)》、《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机考考生须知(试行)》、《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附件5)等规章,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视作已阅读并了解以上规章。
4、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规格: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不大于1MB。
5、请考生自行登录《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不要由他人代为报名,并确保所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现个人填报信息有误可以在资格审查前登录《查看报名结果》栏目进行修改。
6、如考生填报个人信息有误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和影响证书办理的情况由考生自行负责。
7、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要关注考试报名网站,考试相关通知将第一时间在网站发布。
8、报名人数少于15人的职业(工种)级别顺延到下一个批次组织考试。
9、按照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参加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须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在考生报名表上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合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8年3月26日
附件1
2018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职业 |
等级 |
鉴定内容 |
题型 |
题量 |
答题方式 |
分值 |
权重 |
心理 咨询师 |
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专业能力 |
技能选择题 |
100 |
题卡作答 |
100 |
80% |
案例问答题 |
4 |
纸笔作答 |
100 |
20% |
2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上机考试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专业能力 |
技能选择题 |
100 |
100 |
60% |
案例问答题 |
8 |
100 |
40% |
综合评审 |
论文撰写 |
|
口头答辩 |
100 |
100% |
职业指导人员 |
4-3级 |
理论知识 |
选择题 |
80 |
题卡作答 |
100 |
100% |
技能操作 |
选择、案例分析 |
50 |
100 |
100% |
2-1级 |
理论知识 |
选择题 |
80 |
100 |
100% |
技能操作 |
选择、案例分析 |
50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论文撰写 |
|
口头答辩 |
100 |
100% |
企业人 力资源 管理师 |
4-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专业能力 |
简答、计算、 综合题等 |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2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上机考试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专业能力 |
简答、综合题等 |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论文撰写 |
|
书面答辩 |
100 |
100% |
1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专业能力 |
简答、综合题等 |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论文撰写 |
|
书面答辩 |
100 |
100% |
企业 培训师 |
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专业能力 |
案例分析、论述等 |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2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专业能力 |
论述、案例分析、方案设计等 |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专题答辩 |
|
口头答辩 |
100 |
100% |
职业 |
等级 |
鉴定内容 |
题型 |
题量 |
答题方式 |
分值 |
权重 |
理财 规划师 |
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上机考试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专业能力 |
选择题 |
100 |
100 |
100% |
2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上机考试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专业能力 |
选择题 |
100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案例分析选择题 |
50 |
100 |
100% |
电子商务师 |
4-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上机考试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专业能力 |
网页制作、综合操作等 |
|
100 |
100% |
秘书 |
4-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判断题等 |
上机考试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专业能力 |
案例分析题、工作实务等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秘书英语 |
选择题、填空题、翻译题、写作题等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信用管理师 |
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判断题 |
上机考试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专业能力 |
计算题、工作实务、 案例分析、论述题等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2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判断题 |
上机考试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专业能力 |
计算题、工作实务、 案例分析、论述题等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论文撰写 |
书面答辩 |
100 |
100% |
健康管理师 |
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上机考试 |
25 |
10% |
理论知识 |
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 |
100 |
90% |
专业能力 |
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方案设计题等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2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上机考试 |
25 |
10% |
理论知识 |
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 |
100 |
90% |
专业能力 |
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方案设计题等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论文撰写 |
书面答辩 |
100 |
100% |
职业 |
等级 |
鉴定内容 |
题型 |
答题方式 |
分值 |
权重 |
劳动关系协调员 |
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判断题等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理论知识 |
专业能力 |
简答题、案例分析、方案策划、论述题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2-1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判断题等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理论知识 |
专业能力 |
简答题、案例分析、方案策划、论述题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专题答辩 |
书面答辩 |
100 |
100% |
安全评价师 |
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判断题等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理论知识 |
专业能力 |
简答题、案例分析、方案策划、论述题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2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判断题等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理论知识 |
专业能力 |
简答题、案例分析、方案策划、论述题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专题答辩
|
书面答辩 |
100 |
100% |
保安员 |
5-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判断题等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理论知识 |
专业能力 |
实际操作题
|
实操 |
100 |
100% |
2级 |
理论知识 |
选择题、判断题等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专业能力 |
实际操作题
|
实操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专题答辩
|
书面答辩 |
100 |
100% |
电工 |
2-1级 |
理论知识 |
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 论述题等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专业能力 |
实际操作、案例分析、方案设计、培训与指导等 |
实操、纸笔作答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专题答辩
|
书面答辩 |
100 |
100% |
焊工 |
2级 |
理论知识 |
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专业能力 |
实际操作题 |
实操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专题答辩 |
书面答辩 |
100 |
100% |
1级 |
理论知识 |
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专业能力 |
实际操作、工艺编程、方案设计等 |
实操、纸笔作答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专题答辩 |
书面答辩 |
100 |
100% |
车工 |
2级 |
理论知识 |
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专业能力 |
实际操作题 |
实操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专题答辩 |
书面答辩 |
100 |
100% |
1级 |
理论知识 |
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专业能力 |
实际操作、工艺编程、方案设计等 |
实操、纸笔作答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专题答辩 |
书面答辩 |
100 |
100% |
钳工 |
2级 |
理论知识 |
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 论述题等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专业能力 |
实际操作、工艺分析、方案设计等 |
实操、纸笔作答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专题答辩 |
书面答辩 |
100 |
100% |
1级 |
理论知识 |
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 论述题等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专业能力 |
实际操作、工艺分析、方案设计等 |
实操、纸笔作答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专题答辩 |
书面答辩 |
100 |
100% |
铸造工 |
2级 |
理论知识 |
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 论述题等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专业能力 |
实际操作、工艺分析、方案设计等 |
实操、纸笔作答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专题答辩 |
书面答辩 |
100 |
100% |
1级 |
理论知识 |
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 论述题等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专业能力 |
实际操作、工艺分析、方案设计等 |
实操、纸笔作答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专题答辩 |
书面答辩 |
100 |
100% |
磨工 |
2级 |
理论知识 |
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专业能力 |
实际操作题 |
实操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专题答辩 |
书面答辩 |
100 |
100% |
1级 |
理论知识 |
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专业能力 |
实际操作、工艺编程、方案设计等 |
实操、纸笔作答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专题答辩 |
书面答辩 |
100 |
100% |
铣工 |
2级 |
理论知识 |
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专业能力 |
实际操作题 |
实操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专题答辩 |
书面答辩 |
100 |
100% |
1级 |
理论知识 |
选择题、判断题、计算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专业能力 |
实际操作、工艺分析、方案设计等 |
实操、纸笔作答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论文撰写 |
书面答辩 |
100 |
100% |
机床装调维修工 |
2级 |
理论知识 |
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专业能力 |
实际操作题 |
实操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专题答辩 |
书面答辩 |
100 |
100% |
汽车维修工 |
2-1级 |
理论知识 |
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专业能力 |
实际操作题、培训指导、绘图题、方案设计等 |
实操、纸笔作答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专题答辩 |
书面答辩 |
100 |
100% |
中式烹调师 |
2-1级 |
理论知识 |
选择题、判断题、计算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专业能力 |
实际操作题、培训指导、方案设计等 |
实操、纸笔作答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论文撰写 |
书面答辩 |
100 |
100% |
汽车驾驶员 |
2级 |
理论知识 |
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 |
上机考试实操 |
100 |
100% |
专业能力 |
实际操作题 |
实操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论文撰写 |
书面答辩 |
100 |
100% |
附件2
2018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条件
秘书(涉外秘书)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秘书职业主要是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领导处理行政事务,并为领导决策及其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是一种具有综合性和辅助性特点的职业,包含了从企业基础文书、专职文秘到高级行政助理等一个完整的行政辅助人员体系。它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沟通能力,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等。涉外秘书须加试英语。
报考条件为:四级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4、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三级: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4、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7、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是指:行政管理、工商管理、信息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档案学、公共关系、英语等专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是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该职业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能够协调企业内各种关系,善于解决问题。
报考条件为:四级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三级: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大学大专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二级: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一级: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职业指导人员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职业指导人员是指为求职者就业、职业发展和用人单位合理用人提供咨询、指导及帮助的人员。
报考条件为:四级1、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三级:1、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2、具有大本学历(含同等学历),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3、取得职业指导员资格证书1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二级:1、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4、取得助理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2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一级:1、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满2年,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3、取得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4、在职业指导领域,做出特殊贡献者。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心理咨询师
基本文化程度:大专毕业
心理咨询师是指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心理学原则,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
报考条件为:三级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二级: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后,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理财规划师
基本文化程度:大专毕业
理财规划师是指运用理财规划的原理、技术和方法,针对个人、家庭以及中小企业、机构的理财目标,提供综合性理财咨询服务的人员。
报考条件为:三级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二级: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是指:经济学、管理学、法学。
企业培训师
基本文化程度:大专毕业(或同等学历)
企业培训师是指结合经济、技术发展和就业要求,研究开发针对新职业(工种)的培训项目,以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掌握并运用现代培训理念和手段,策划、开发培训项目,制定、实施培训计划,并从事培训咨询和教学活动的人员。
报考条件为:三级: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后,一年实习期满,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后,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3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二级: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8、具有大专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是指:教育、经济、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历史、哲学、文学艺术、人文科学、语言。
劳动关系协调员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报考条件为:三级: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3、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二级1、连续从事本职业13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是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一级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7年以上。7、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是指: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社会工作、法学等专业。
信用管理师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报考条件为:三级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二级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健康管理师
报考条件为:三级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二级1、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2、取得三级健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4、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5、取得医药卫生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经二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6、具有医药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保安员
报考条件为:五级1、经本职业初级保安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四级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2、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3、愿意从事本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4、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三级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2、取得保安专业大专学历。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年以上。5、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二级1、具有大专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2、具有大专学历,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汽车驾驶员
报考条件为:二级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或安全行车40万公里以上,且具备本专业技术特长,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电工
报考条件为:二级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一级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焊工
报考条件为:二级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一级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车工
报考条件为:二级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 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一级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铣工
报考条件为:二级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一级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汽车维修工
报考条件为:二级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3、高级技工学校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一级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中式烹调师
报考条件为:二级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8年。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一级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铸造工
报考条件为:二级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一级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磨工
报考条件为:二级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一级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电子商务师
报考条件为:四级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2、具有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3、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三级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毕业证书。3、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4、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5、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7、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安全评价师
报考条件为:三级1、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2、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答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4、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答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二级1、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3年以上。2、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答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答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答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钳工
报考条件为:二级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4、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一级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机床装调维修工
报考条件为:二级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附件3
2018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费用标准
职业 |
级别 |
报名费 |
理论知识考试费 |
操作技能(专业能力)考试费 |
综合评审考试费 |
合计 |
心理咨询师 |
2级 |
10元 |
30元 |
360元 |
40元 |
440元 |
3级 |
10元 |
30元 |
330元 |
|
370元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1级 |
10元 |
30元 |
240元 |
40元 |
320元 |
2级 |
10元 |
30元 |
220元 |
40元 |
300元 |
3级 |
10元 |
30元 |
190元 |
|
230元 |
4级 |
10元 |
30元 |
130元 |
|
170元 |
职业指导人员 |
1级 |
10元 |
30元 |
240元 |
40元 |
320元 |
2级 |
10元 |
30元 |
220元 |
40元 |
300元 |
3级 |
10元 |
30元 |
190元 |
|
230元 |
4级 |
10元 |
30元 |
130元 |
|
170元 |
理财规划师 |
2级 |
10元 |
30元 |
220元 |
40元 |
300元 |
3级 |
10元 |
30元 |
190元 |
|
230元 |
企业培训师 |
2级 |
10元 |
30元 |
220元 |
40元 |
300元 |
3级 |
10元 |
30元 |
190元 |
|
230元 |
秘书 |
3级 |
10元 |
30元 |
190元 |
|
230元 |
4级 |
10元 |
30元 |
130元 |
|
170元 |
信用管理师 |
2级 |
10元 |
30元 |
220元 |
40元 |
300元 |
3级 |
10元 |
30元 |
190元 |
|
230元 |
劳动关系协调员 |
1级 |
10元 |
30元 |
240元 |
40元 |
320元 |
2级 |
10元 |
30元 |
220元 |
40元 |
300元 |
3级 |
10元 |
30元 |
190元 |
|
230元 |
健康管理师 |
2级 |
10元 |
30元 |
220元 |
40元 |
300元 |
3级 |
10元 |
30元 |
190元 |
|
230元 |
职业 |
级别 |
报名费 |
理论知识考试费 |
操作技能(专业能力)考试费 |
综合评审考试费 |
合计 |
铸造工 |
1级 |
10元 |
30元 |
340元 |
40元 |
420元 |
2级 |
10元 |
30元 |
330元 |
40元 |
410元 |
磨工 |
1级 |
10元 |
30元 |
340元 |
40元 |
420元 |
2级 |
10元 |
30元 |
330元 |
40元 |
410元 |
铣工 |
1级 |
10元 |
30元 |
340元 |
40元 |
420元 |
2级 |
10元 |
30元 |
330元 |
40元 |
410元 |
保安员 |
2级 |
10元 |
30元 |
260元 |
40元 |
340元 |
3级 |
10元 |
30元 |
230元 |
|
270元 |
4级 |
10元 |
30元 |
170元 |
|
210元 |
5级 |
10元 |
30元 |
130元 |
|
170元 |
汽车驾驶员 |
2级 |
10元 |
30元 |
360元 |
40元 |
440元 |
电子商务师 |
3级 |
10元 |
30元 |
190元 |
|
230元 |
4级 |
10元 |
30元 |
130元 |
|
170元 |
电工 |
1级 |
10元 |
30元 |
340元 |
40元 |
420元 |
2级 |
10元 |
30元 |
330元 |
40元 |
410元 |
焊工 |
1级 |
10元 |
30元 |
390元 |
40元 |
470元 |
2级 |
10元 |
30元 |
360元 |
40元 |
440元 |
车工 |
1级 |
10元 |
30元 |
340元 |
40元 |
420元 |
2级 |
10元 |
30元 |
330元 |
40元 |
410元 |
钳工 |
1级 |
10元 |
30元 |
340元 |
40元 |
420元 |
2级 |
10元 |
30元 |
330元 |
40元 |
410元 |
安全评价师 |
2级 |
10元 |
30元 |
220元 |
40元 |
300元 |
3级 |
10元 |
30元 |
19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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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元 |
汽车维修工 |
1级 |
10元 |
30元 |
390元 |
40元 |
470元 |
2级 |
10元 |
30元 |
360元 |
40元 |
440元 |
中式烹调师 |
1级 |
10元 |
30元 |
390元 |
40元 |
470元 |
2级 |
10元 |
30元 |
360元 |
40元 |
440元 |
机床装调维修工 |
2级 |
10元 |
30元 |
330元 |
40元 |
4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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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论文撰写要求和格式
(一)论文选题
1、职业指导人员论文题目采取命题的方式考生从规定题目中选择,可以在给定的论文题目下加副标题对论文内容进行聚焦;其它职业论文采取考生自选题方式,选题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参考培训教程,同时结合考生所在单位或有关行业实际工作的情况自行拟定。
2、报考心理咨询师二级的考生除撰写专业论文外,还另需撰写一篇《个人成长分析报告》。
3、论文题目或内容不符合撰写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答辩。
4、职业指导师二级(以下题目任选一题)
(1)试论如何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指导工作;
(2)试论如何做好特殊群体(残疾人、退役运动员等)的职业指导工作;
(3)试论如何提高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指导工作效能;
(4)试论如何推动高校职业指导工作的开展;
(5)试论如何开展社区职业指导工作;
(6)试论如何利用互联网手段提供职业指导服务;
(7)试论测评工具在职业指导中的应用;
(8)职业指导案例撰写心得与技巧。
5、高级职业指导师一级(以下题目任选一题)
(1)试论在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中如何更好发挥职业指导的作用;
(2)试论如何提高团体(分类)指导服务质量;
(3)试论如何更好指导下级职业指导人员开展工作;
(4)试论如何推动职业指导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和精细化发展;
(5)试论如何加强职业指导人员队伍建设;
(6)试论职业指导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的职业素养;
(7)试论心理咨询技术在职业指导实践中的应用;
(8)职业指导新工具、新方法、新技术探析。
(二)论文撰写要求
1、必须由考生独立完成,不得侵权、抄袭,或请他人代写。
2、如无特殊说明,论文字数原则上职业资格二级不少于3000字,职业资格一级不少于5000字。
3、论文所需数据、参考书等资料一律自行准备,论文中引用部分须注明出处。
4、论文一律采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并按份装订。
5、考生应围绕论文主题收集相关资料,进行调查研究,从事科学实践,得出相关结论,并将研究过程和结论以文字、图表等方式组织到论文之中,形成完整的论文内容。
6、论文内容应做到主题明确,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叙述流畅,理论联系实际。
(三)论文格式要求
1、论文由标题、署名、摘要、正文、注释及参考文献组成。
2、标题即论文的名称,应当能够反映论文的内容,或是反映论题的范围,尽量做到简短、直接、贴切、精炼、醒目和新颖。
3、摘要应简明扼要地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不超过300字。
4、注释是对论文中需要解释的词句加以说明,或是对论文中引用的词句、观点注明来源出处。注释一律采用尾注的方式(即在论文的末尾加注释)。
5、论文的末尾须列出主要参考文献的目录(见表2)。
6、注释和参考文献的标注格式为:
(1)图书:按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年、版次、页码的顺序标注。
(2)期刊:按作者、篇名、期刊名称、年份(期号)、页码的顺序标注。
(3)报纸:按作者、篇名、报纸名称、年份日期、版次的顺序标注。
(4)网页:按作者、篇名、网页、年份日期的顺序标注。
(四)论文提交要求
提交论文时,一律装入档案袋并贴封。档案袋封面格式和论文首页格式应统一(见表1)。
表1
论 文 提 交 封 面 格 式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 (上空四行,三号仿宋,居中) ×××××(职业名称)论文(二号黑体,居中) (国家职业资格×级) (空四字,四号宋体)论文题目:
(空四字,四号宋体)姓名: 身份证号: 所在省市: 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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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论 文 撰 写 格 式
标题(二号黑体,居中) 姓名(四号仿宋体,居中) 单位(四号仿宋体,居中) 摘要:(摘要正文,四号楷体,行间距固定值22磅)
(论文正文,四号宋体,行间距固定值22磅)
注释:(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参考文献:(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1) (2) (3) |
附件5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笔试考生须知(试行)
一、考生于考前三十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进入考场,对号入考位,并将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进入考场后应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任意调换、移动考位。
二、按要求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考试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除在规定位置填涂考试信息和答题外,不得在试卷、答题卡任何位置做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不得更换字体、字色和不同型号的书写笔答题;不得使用涂改液。
四、卷面答题用黑(蓝)色钢笔(签字笔、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信息卡、答题卡、试卷按要求填涂。
五、考试时只准使用书写笔、橡皮、填涂尺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定的其他应考工具。考前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涂改液、复习资料、自备草稿纸等考试时禁用的物品,必须交放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
六、开考二十五分钟内,可以入场,耽误的时间不予顺延;开考二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七、开考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考场过程,不得与其他考生作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出考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前十分钟内交卷出考场的,应征得监考人员同意。
八、遇试卷印刷、装订、分发错误和字迹不清问题,可举手示意,待监考人员走到本考位时轻声反映。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试题题意、作答方法等问题。
九、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交头接耳、传递纸条、交换试卷,不得用暗示动作交流答案,不得窥视他人的试卷、草稿纸,不得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
十、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和清洁,禁止吸烟、吐痰、吃东西、扔纸屑、无故发出响声。
十一、有特殊情况,需短时离开考场,在不出考点的前提下,由一名同性监考人员随同前往。考试时间不予补回。
十二、突发疾病,经确认不能继续考试的,允许不受时间约束,离开考场就医。当场考试不予返回续考,考试成绩按考生作答部分评判。开考时间二十五分钟内,考点派人随同。
十三、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作答,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翻放在本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并允许后离座出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四、对违反《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笔试考生须知(试行)》、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考生,根据《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给予处理。
十五、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机构提交《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生查分申请表》(附件3)。复核内容及原则:(1)核对漏登、漏判、错登、错统分数的情况,不涉及评分标准和评判尺度;(2)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客观题科目考试(计算机读卡阅卷)仅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申请查分: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或参加考试但反映为缺考的;(3)考生不可以任何理由查看试卷。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答题卡填写要求
在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化考试中,答题卡使用不规范或填涂错误会直接影响阅卷的顺利进行和考生的成绩,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本要求认真、准确地填涂。
一、填涂工具
黑(蓝)色钢笔(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
二、填涂方法
(一)考生拿到答题卡后,应在明确答题卡卡面内容后填涂。
(二)用钢笔(签字笔、圆珠笔)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地区(市)、鉴定地点、报考职业、报考等级、准考证号、科目代码等信息,并按要求用2B铅笔将相应的数字(字母)涂黑,黑度以把数字(字母)盖住为准。
(三)答题时,将答题卡中相应题号下的考生选中的字母涂黑,黑度以把字母盖住为准。
三、填涂注意事项
(一)考生拿到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答题卡有无破损或污迹,若有,应立即提出更换。
(二)所填内容不能超出该填写项下划线,否则阅卡机无法识别;报考职业的填写可使用简称。
(三)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的准考证号应与本人准考证上的号码一致,需准确无误。科目代码在试卷封页查找,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
(四)填涂过程中,不要卷折、弄脏、弄皱答题卡,保持答题卡干净、平整。对于涂错的内容,必须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
(五)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作答无效。请保持试卷卷面整洁。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生须知(试行)
一、考生于考前三十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进入鉴定场所指定的待考区,在考务人员组织下,学习有关考试规章,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抽签决定鉴定场次、考位。
二、开考二十五分钟内,可以入场,耽误的时间不予顺延;开考二十五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点。
三、按抽签决定的场次,于鉴定前二十分钟,有组织地到指定地点集合,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登记、验查身份,并交存鉴定禁用物品到指点位置。领取鉴定用具和材料后,进入鉴定区,对号上考位,做鉴定前准备。
四、按规定携带鉴定用品参加考试,严禁夹带鉴定禁用物品作业。
五、进入鉴定区后,服从执考人员管理,不得任意调换、移动考位。
六、做鉴定前准备时,应对所使用设备、用具、材料、能源等进行检查,如有缺少、损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向执考人员报告。
七、严格遵守有关文明生产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发生设备和人身事故。
八、鉴定信号发出后方可作业。鉴定过程中,不得询问题意、工艺和作业方法等问题,如遇试卷印刷、装订、分发有误和字迹不清问题,应在本考位举手示意,待执考人员走近后,轻声反映情况。不得擅自离开考位处理。
九、开考三十分钟后方可出鉴定区。出鉴定区过程中,不得与其他考生作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出鉴定区后不得再次进入,不得在其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前十分钟内出鉴定区的,应征得监考人员同意。
十、不得顶替代作、调包换件、互借鉴定用品,不得用语言、文字、动作等方法交流,不得窥视他人作业,不得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
十一、鉴定区内必须保持安静和清洁,禁止吸烟、吐痰、吃东西、扔纸屑、无故发出响声。
十二、有特殊情况,需短时离开鉴定区,在不出考点的前提下,由一名同性监考人员随同前往,考试时间不予补回。
十三、突发疾病,经确认不能继续考试的,允许不受时间约束,离开鉴定区就医。当场鉴定不予返回续考,鉴定成绩按已作业部分评判。开考时间二十五分钟内考点派人随同。
十四、完成作业后,将考位打扫干净、整理整齐,将领用的鉴定用具清洁、收齐,有序地放在考位上,作业成果中有试件的,将试件放在指定位置,然后举手请执考人员登记验收。经执考人员允许后,立即退出鉴定区。
十五、不得在试件上做任何标记。
十六、鉴定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作业,按本文第十四条要求退出鉴定区。严禁将试卷、试件、草稿纸带出鉴定区。
十七、对违反《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生须知(试行)》、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考生,根据《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给予处理。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机考考生须知(试行)
一、考生于考前三十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进入考场,对号入考位,将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并核对考试机上个人信息,如发现信息不符,应立即报告监考人员处理。
二、考生应按要求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考生于开考二十五分钟内,可以入场。开考二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迟到不延长考试时间。进入考场后应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任意调换、移动考位。
四、考试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开考三十分钟内考生未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视为缺考。开考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考场过程,不得与其他考生作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出考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前十分钟内交卷出考场的,应征得监考人员同意。
五、考试时只准随身携带书写笔、橡皮、填涂尺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定的其他应考工具。考前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涂改液、复习资料、自备草稿纸等考试禁用物品,必须交放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
六、考试过程中,如有个别考试机器速度较慢,操作键盘或鼠标暂时没有反应,考生不要频繁敲击键盘或点击鼠标,以防系统死机,丢失考试成绩。因考生恶意操作导致机器无法正常运行,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考生遇不涉及试题内容的操作疑问,可举手示意,待监考人员走到本考位时轻声反映。遇暂时不会做或需要重新思考的题目,应及时点击“标记”按钮进行标记以便选择修改,然后接着做下一题。
八、考生交卷后系统将自动离开考试界面,考生将不能继续答题,因此考生提前提交试卷需慎重确认。
九、考试结束时,考生听到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停止答题,保存并提交答卷,有秩序的退出考场。出考场不得带走草稿纸和任何非自带物品。
十、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在考试过程中保持肃静。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偷看、抄袭他人答题;不得夹带、冒名或交换考试机器,不得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不得在考场内吸烟、吐痰、吃东西、扔纸屑、无故发出响声。
十一、有特殊情况,需短时离开考场,在不出考点的前提下,由一名同性监考人员随同前往。考试时间不予补回。
十二、突发疾病,经确认不能继续考试的,应离开考场就医。当场考试不予返回续考,考试成绩按考生作答部分评判。开考时间二十五分钟内,考点派人随同。
十三、对违反《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机考考生须知(试行)》、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考生,根据《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给予处理。
十四、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机构提交《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生查分申请表》。复核内容为:(1)主观题漏登、漏判分数的情况,不涉及评分标准和评判尺度;(2)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或参加考试但反映为缺考的。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违纪
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业技能鉴定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职业技能鉴定所依据本办法,按照职责权限,对考生违纪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第四条 考生在考前不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按放弃考试处理。
第五条 考生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开始答题(作业),经警告后不改正的,取消考试资格。
第六条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监考人员宣布取消考试资格,作答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作业成果)作废,成绩按零分处理:
(一)夹带考试禁用物品考试的;
(二)任意调换或移动考位,经警告后不改正的;
(三)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位的;
(四)顶替代作、调包换件、传递纸条、交换试卷或互借考试用品的;
(五)交头接耳,用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答案的;
(六)窥视他人作答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作业)的;
(七)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的;
(八)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试件带出考场的;
(九)其他违纪行为。
第七条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作业)的考生,予以警告、记名,扣除该场笔试得分10分或操作技能得分10%;对经警告仍继续答题(作业)的,宣布作答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作业成果)作废,成绩按零分处理。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答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作业成果)作废,成绩按零分处理:
(一)未经允许擅自离开考位的;
(二)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试件)带出考场的;
(三) 其他违纪行为。
第八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作答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作业成果)作废,成绩按零分处理:
(一)字迹潦草不清或不按要求填涂考试信息的;
(二)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三)更换字体、字色和不同型号的书写笔答题或使用涂改液的;
(四)在作答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试件)上做与考试内容无关的特殊标记的;
(五)其他违纪行为。
第九条 对扰乱秩序、用语言或行为威胁执考人员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作答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作业成果)作废,成绩按零分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